










执行起重吊装中“十不吊”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②斜拉斜挂不准吊。
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
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指挥人员班前检查内容:
(1)检查现场环境,济南设备起重吊装,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2)钢丝绳:当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钢丝直径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整条绳股断裂、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济南设备起重,即使未发现断丝时、麻芯外露时、钢丝绳有明显的腐蚀、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型状态时必须停止使用并强制报废换新。
但是目前塔式起重机设备的信息监控管理不能从全面安全管理理念出发,特别是忽视对人的全面动态信息管理,因而效果不很明显。所以我们必须以全面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遏制塔式起重机设备事故的频发。